迪王李菲,其貌妍胜桃李,其性精怪冷僻,这是燮王李和裕的御笔判词。景永福从容易府薛桐颐手上得到的资料也大体如此。年纪仅次于李易的李菲,因貌得名,也因貌养成孤僻的性子。自小不喜与人结伴,年及弱冠都不愿娶妃纳妾。但李菲天资过人,五艺精通,其剑术上的造诣更是得到了其师——燮国武林泰山北斗之一的铁剑盟主庞龙的赞誉。
研究完资料,景永福对薛桐颐道:“隶王从军,沛王控人脉,而迪王看似抽身物外作壁上观,实则却手握民间绿林的力量。”
薛桐颐置疑道:“铁剑盟确实乃我燮国最大的武林二枝之一,但绿野人士再强也无法与正统军队相提并论,何况庞龙与迪王只有师徒之缘,他很少来王都,而以迪王的性子,也不会跟任何人亲近。”
景永福叹一声:“正是看不出他有夺嫡的明显野心,所以他才最危险。因为你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。”
薛桐颐称是,却忽而笑道:“如此说来,平姑娘也是危险的人呢!因为我现在也看不透你打什么主意。”
“我吗?”景永福打个哈哈,“无害无害,绝对无害!我身为小女子,野心太大会很不幸,其次我又不是皇亲贵戚,我于之权力的旋涡,只是过客。”
虽然景永福在帮李易获得燮国君位,但她并不乐意亲眼看到燮国日后强大起来统一天下,更不愿见到燮国攻打景国这样的事。她的生父对她再不公,她也是景人,她没有一天忘记过,景国是她的国家。有一个事实有些残酷,若论出身,景永福还是景国的公主,即便这公主是天下闻名的痴儿。
“差点忘了,有件好事要告诉姑娘。”薛桐颐转了话题。
“哦,好事?”
薛桐颐惭愧地道:“平姑娘虽然年纪小,但住容易府着实有些不便,一方面这裏没有女仆照料你,另一方面府里的众多文士先生也颇觉不适,所以殿下嘱咐我为姑娘另安排住处。”
“这是好事?”
薛桐颐微微红了下脸:“是的,因为殿下过几日会将平夫人及平府家人送来王都……”
景永福眨了下眼,“还有呢?”
声音低了许多:“姑娘将以太子姬妾的身份入住新居。”
景永福脑中飞快思考,却听薛桐颐急着为他主子辩解:“殿下说委屈姑娘了,待大事定夺,一切定随姑娘主意。殿下还说,以姑娘识大度的胸襟,一定不会为虚名所缚。”
景永福沉吟道:“你回殿下,如若他肯当众宣布娶一个名叫大福的女子,我就担了这虚名。”既然要担一场虚名,她就要把李易拖下水。让燮国上下甚至全天下都知道燮国的太子殿下,迎娶一名名叫大福的景女。她赌李易丢不起这个人!
薛桐颐一怔,忽又拱手道:“如此我就向殿下据实禀告了。”
“烦劳薛先生了。”
若夫人他们还没有到王都的三天,景永福可算是整个燮国最招女子嫉恨又最招女子羡慕的人了。那日与司马秋荻一路游玩,就受过无数少女神情各异的目光。当时的她还有那么一份得意和虚荣。不错,一只花哨大橘子在陪她玩,虽然她不是美人,还少了不少眉毛,但是,当身边的人换作了迪王李菲,那就不是只受年轻姑娘们的瞩目了。迪王的魅力是不分男女老少全体通杀。
蒙迪王亲自召见,景永福再次来到王府,被要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头换面,一洗李易为她特制的形象,在李菲侍女的装扮下,她摇身一变勉强成了个美人。
翠绿色贴身柳叶服,外罩一件白色过膝开襟镶边外衣,金丝白缎鞋面,服装上怎么看怎么都有几分小翠柔弱纤美的味道。头饰是一柄小巧玲珑的碧玉扇,司马秋荻后来看到,眼珠子就再放不开了。不施胭脂,惟独在额头上轻点鹅黄状如半开芙蕖,对着铜镜,连景永福自己都不相信那小美人是她。
她正惺惺作态,背后李菲清冷的声音响起:“如若眉毛似先前散淡,你这样子也算别有风致了!”
景永福装作没听见,转身施礼:“见过王爷。”
“免了那些虚礼,以后就这样。”
“不知王爷召见,有何要事?”
李菲走近凝视她的脸,答非所问地道:“不看这双眸子,你也就是个寻常丫头。可偏偏就是这双眸子星光点点,叫人无法忽视。”
近距离李菲给景永福的压迫感更加强烈,但她没有逃避。
“大福大胆,请教王爷,是要这双眼眸看还是不看您?”纵然迪王美若仙人,可景永福并不吃美色。
但是景永福没拿准词,李菲突然向她伸出手来,并两指指向她额头上那点鹅黄,长长的指甲几欲触到她肌肤。
“你信与不信,凭这句话本王就可挖了你眼珠?”
“王爷在试探吗?若真要挖了大福的眼珠,指头还会点在额头上吗?”话虽如此,景永福的后背还是出了身冷汗。往后还是说“是的王爷”比较安全。
李菲薄凉的嘴唇二侧上翘,现在她觉得他那种笑有点可怕了。
那手逐渐下移,指甲轻轻擦过她的鼻尖,她顿时呼吸沉重,要知李菲身具上乘武功,他只需加一份力道,她的鼻子就会被他划成两半。
“小丫头,还是怕的吧!”冷不防,她的下巴被他二指抬起。
景永福识相地垂目:“是的,王爷。”
李菲收回手,笑了另声,那分明悦耳的声音揪了景永福的心。
“跟本王走。”
景永福乖乖尾随,暗叹若李易见到在他跟前嚣张的她只能在迪王面前吃憋,是幸灾乐祸还是该检讨御人之术不如其弟呢?其实李易有求于她而她无贪他之心,而迪王她有心图他他却无求于她。状况是完全不同的。
但她怎么也想不到李菲动静那么大,其行经不仅与司马秋荻同出一辙,更有甚者,大盖王都所有贵族锋芒。可谓迪王一动,整座王都风声水起。
第一日,吃吃喝喝。
第二日,曲艺升歌。
第三日,游船惊梦。
以王爷的豪华排场,百骑开道,去任何一处都是先清场,而后在众目睽睽之下,香车美人尾随俊美王爷粉墨登场。如果目光可以杀人,景永福每天都被杀了千百次。
今天是第三天,李菲带她游赏荣光湖。这是她第二次游荣光湖,心情大异前次。尽管随行的侍从提高了百倍,待遇越升了不止一个级别,身边的男子更是……没有的比。可她宁愿跟大橘子坐在船头,放肆地赤脚踏水,然后看橘子熟透。
李菲只顾挥毫山水,寄情箫管。偶尔问话景永福,她就恭敬地来句:“是的,王爷。”因为她要眼珠子更要脑袋。李易打扮她,只要点眉毛,李菲打扮她,虽然暂时还看不出要什么,但他若要,肯定比眉毛更狠。
长久的沉寂容易发睡,何况午后阳光温暖,水波催眠。景永福依在船杆上渐渐迷糊,反覆挣扎在现实与周公之邀的边缘。
李菲画完幅水色,抬眼见她模样,便掷了支笔,彻底丢醒了她。
“过来看本王的画!”
“是的,王爷。”她打个激灵,靠过去看,嘴上送上几句赞词,“好画,笔厚墨酣,水色淋漓,特别是远山轻云,淡淡几笔,反衬出水韵悠长。”
“倒有几分眼力。”李菲冷淡的一句。
景永福虽与画艺无缘,好歹受若夫人的熏陶,评判画作的能力还是有的。可接下去,她的不幸降临了。
“你来画!”
“唉……”她叹一声,果然不能多说,“王爷,我不会。”
“笔在你手里。”李菲丹凤眼一斜,射出灼人的明丽。
“王爷,我真的不会。”她双手将笔奉上。
浑厚的力量自她手腕传来,李菲一手扣住她,另一手强她的手握住笔,不容拒绝的命令:“画!”